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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門檻

 

1. 校級畢業門檻

(一)資訊力-本校98 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學士班學生,須依本實施要點規定,通過檢定方可畢業。凡於大學三年級下學期期末之前,未通過本校資訊能力初級檢定者,必須修習資訊學院於大學部四年級開設之0學分「資訊與應用」課程,該課程成績不及格者,必須重修,直至及格為止,始得畢業。學生資訊能力初級檢定考試每學期舉辦一次,報名作業與考試時間等相關事宜,由資訊學院公告。(相關檢測標準請洽資訊學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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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)中文力-本校自98 學年度起正式將「中文基本能力測驗」納入本國籍學生之畢業門檻,非本國籍生免試。測驗成績區分為 優、甲、乙、丙 四級,優等、甲等者,頒給績優證書,丙等為不通過。不通過者須參加輔導班,並於輔導完畢後參加測驗,直至測驗通過始得畢業。考試於每學年之下學期舉辦,報名作業與考試時間等相關事宜,由通識中心公告。(相關檢測標準請洽通識教育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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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)英文力-本校設置「英語文能力畢業門檻」機制,規定學生須於三年級上學期,繳交通過英檢證明:非外文系學生須通過 全民英檢中級初試,或多益 (TOEIC)500 分,或相當等級之考試。外文系學生須通過 全民英檢中級複試、或多益 (TOEIC)650分,或相當等級之考試。未通過者須於畢業前修習 0 學分之「進修英語」課程,成績及格方可畢業。相關規則之修定及課程開設事宜,由語發中心公告。(其他相關英文檢測標準請洽語文教學研究發展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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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)核心能力-須達成以下之畢業門檻

       1. 通過系定專業證照或會考、競賽得獎或展演。

       2. 至少完成一項總結性畢業專題報告(實務專題或學術專題)。

       3. 至少有80小時「實務經驗學習」,由各系依專業特性實施之。
 

2. 系級基本素養/核心能力畢業門檻, 學生可下載畢業門檻檢核表。

104級畢業門檻檢核表

105級畢業門檻檢核表

106級畢業門檻檢核表

107級畢業門檻檢核表

108級畢業門檻檢核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