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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业规定

 

1. 亚洲大学学则, 出处: 教务处>法令规章>注册相关

本校为处理学生入学、保留入学资格、注册、选课、暑期修课、跨校选修课程、修业期限、学分、学分抵免、成绩考核、请假、转系(组)所、转学程、辅系、双主修、休学、退学、开除学籍、复学、转学、毕业、学籍管理等事宜,特依据大学法、学位授予法及其相关法令规定,并参照实际需要订定本学则。

2. 亚洲大学学分抵免及编级作业规定, 出处: 教务处>法令规章>注册相关

本规定依本校学则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订定之。本作业规定未尽事宜,悉依有关法令办理。

3. 亚洲大学学生修读双主修实施要点, 出处: 教务处>法令规章>注册相关

本要点依据本校学则第三十八条、第四十条第五项及「亚洲大学与中国医药大学学生跨校修读辅系、双主修实施要点」规定订定之。

4. 亚洲大学学生修读辅系实施要点, 出处: 教务处>法令规章>注册相关

本要点依据本校学则第三十八条、第四十条第五项及「亚洲大学与中国医药大学学生跨校修读辅系、双主修实施要点」规定订定之。

5. 亚洲大学学生修读学、硕士五年一贯学位实施要点, 出处: 教务处>法令规章>注册相关

为鼓励本校大学部学生续在本校攻读硕士,并期达到连续学习及缩短修业年限之目的,特订定本要点。学士班学生得于三级下学期,依本校行事历公告时程,向相关系(所)硕士班提出申请。

6. 亚洲大学学生休学及复学之作业规定, 出处: 教务处>法令规章>注册相关

本作业规定依据本校学则第四十三条第三项订定之。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,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。